增值稅稅務籌劃有什么特點?增值稅稅務籌劃能夠有效的減輕稅負,必須使用可行的方法來進行稅務籌劃,下面給大家分享增值稅稅務籌劃有什么特點?
1、不能體現企業的最終稅負.根據現行稅收法規規定,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是根據增值稅應納稅額附征的,增值稅的減少必然減少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但是這兩項稅費的減少必然會增加企業的利潤總額,并相應地會增加企業所得稅.在不少隋形下,增值稅的減少本身就會相應地增加了企業所得稅,因此增值稅稅務籌劃的結果并不能直接體現為企業稅負的最終結果.
2、易受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限制.當前我國增值稅應納稅款的繳納是采取發票扣稅法計算的,因此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管理是整個增值稅管理最為重要的一環,對企業來說能否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在很多情況下會直接影響其產品的銷售,而增值稅稅務籌劃或多或少要涉及到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問題.因此在進行增值稅稅務籌劃的過程中,如果因為籌劃而不能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對于企業來說就要考慮是否使用該籌劃方案.
3、能夠通過稅負轉嫁進行籌劃.我們知道,從課稅對象的性質來看增值稅是一種流轉稅,也是一種間接稅,作為間接稅,其計稅依據是商品的流轉額,它的稅額是商品價格的組成部分,這就決定了稅負轉嫁較為隱蔽.即使是價外稅,盡管在財務處理上稅金是完全獨立于價外征收的,但在事實上也構成了一部分購買價格,因此相比所得稅等直接稅來講,增值稅的稅負更容易轉嫁.同時,由于增值稅的征收稅基比較寬,從增值稅征收范圍來看基本上所有的貨物都已納入了征稅范圍,對于所有增值稅的征稅對象來說,因為征稅導致價格提升的替代效應幾乎為零.也就是說,納稅人更容易通過提高貨物價格的辦法,將稅負轉嫁給下一個環節或者消費者身上.
4、運用轉移定價的方法不能降低稅負.從增值稅計稅依據看,它是對增值額進行的征稅,對于整個關聯企業來說如果想通過轉移定價的方式來減少應納稅額將很難實現,因為對于整個關聯企業來說,如果增值額確定那么應納增值稅額就是確定的,轉移定價只不過是在關聯企業內部轉移增值稅的應納稅額而已,除非被轉移定價的企業享有增值稅的減免稅政策優惠,或者地區之間增值稅的征稅方法不一致.
5、很難用收益準確評價.首先,因為增值稅是價外稅,稅務籌劃減少的應納稅額一般在增加收入(或收益)欄目不是體現得很明顯,而是在納稅人增加的現金流入方面體現得比較明顯.其次,增值稅是流轉稅,是在貨物流通環節征收的,從貨物流通環節到企業收益的核算這中間要經過很多環節,并不能體現為企業最終的收益.流轉稅減少不能直接體現為收益的增加,因此用現金的流入增加更能準確評價增值稅稅務籌劃.